乐开党委〔2008〕21号
中共乐清经济开发区委员会
关于调整共青团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
组成人员的批复
共青团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:
你们《关于共青团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拟任的请示》已收悉,根据《团章》和《共青团组织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经开发区党委研究,同意共青团乐清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由陈张城(女)、徐晓、朱媛媛(女)、吴丽溶(女)、倪云华、郑成、陈伟组成。陈张城同志任团工委书记,徐晓同志任团工委副书记。
特此批复
中共乐清经济开发区委员会
2008年6月19日
主题词:共青团 工作委员会 调整 批复
抄送:团市委,开发区各级团组织。
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印发
|